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新学期校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江教安保〔2019〕23号)文件的要求,9月3日上午,镇中心小学会同辖镇交警中队、安监局、交管所开展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是对全镇四所幼儿园7辆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安全文明驾驶情况、安全带完好情况、校车专用设施的使用和保养等),随车照管人员落实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情况(包括随车管理记录等),校车每半年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卫星定位装置使用和检查情况,校车的维护、保养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和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的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幼儿园的校车资料整理未够规范、个别校车灭火器过期等存在问题,检查组对受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