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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门镇召开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警示教育现场工作会议
来源: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2-31

        1218日,副镇长曾伟壮召集全镇各村(居)场负责人和负责环保的村干部到京梅村召开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警示教育现场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对露天焚烧事件有关处理情况,要求各村(居)场负责人要引以为鉴,必须深刻反思,吸取经验,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决策,切实把省、市、区的有关要求部署落实到位。

        会议传达了江门市《关于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均为禁止秸秆、落叶等露天焚烧区域,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最后,曾伟壮对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场须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禁烧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使每块区域都有专人监管。会后需迅速组织村民小组长召开会议,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并指派专人进行跟进监督,一旦发现辖区内有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等现象要马上制止。二、切实严防死守,杜绝露天焚烧。确保今冬明春不燃一处火,不冒一处烟。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纠原则,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重压态势。三、做到互相促进,形成强力震慑。必须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宣传,加大查办案件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增强群众露天焚烧自觉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禁烧联防联控,建立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及时取证,严格依法查处,做到不留死角、盲区、隐患。如有发现其他村有露天焚烧要上报镇建环局,并以此作为村级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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