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着力构建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网络,打通纪检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把村级权力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农村党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崖门镇纪委在纪检监察站建设过程中,严把“三个一”,彰显纪检监察站建设成效。
一项建议,彰显重要地位
纪检监察站建设是今年区纪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镇级纪委是一个全新概念。镇纪委认为要想建设好纪检监察站,首先要突出该项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崖门镇2020年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方案》第一次征求意见过程中,镇纪委提出将村级纪检监察站建设纳入考核评价方案之中的建议。在定稿考核内容第8点中加入“村级纪检监察站的建设,落实村级权力的日常监督”,分值3分,并明确规定考核单位为镇纪委。将纪检监察站建设纳入村(社区)的年度考核方案中,加快纪检监察站建设。
一个把关,彰显政治素养
镇纪委召集全镇19个村(社区)的书记、主任和驻村组长召开“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关于健全新会区村级权力监督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大量前期调研工作,锐于进取、开拓创新,要求各村(社区)在一定期限内选定纪检监察站工作人员。每个纪检监察站配备站长1名,由该村(社区)纪检监察委员担任;特约监察员3名,由村主任助理、驻村干部、村委督查委员会成员等人担任,党员优先;监督信息员4-6名,由各村(社区)从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后备干部、村(居)民内选任,具有最广泛代表性。为保证配备人员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镇纪委严把审批关,要求所配备的人员政治素养高、自律意识强、社会评价好,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维纪。并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纪检监察站人员名单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要求村(社区)更换人选。
一种模式,彰显监督能力
村级纪检监察站的监督对象是村(社区)党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纪检监察站工作人员与上述人员工作、生活交集密切,更利于开展监督工作。但纪检监察站的工作人员都是纪检监察新兵,怎样让其快速熟悉工作内容,成为摆在镇纪委面前的一道难题。通过调研,认为采取“以案代训”是最好的培训模式。镇纪委选取了一批近年来办理典型案件,供纪检监察站工作人员集体讨论,最后对每人发表意见进行归纳评析,指出案件症结之所在。通过这种“以案代训”模式,最大限度发挥纪检监察站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短时间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