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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崖门镇划定食品摊贩固定经营区域公告
根据食品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为规范我镇流动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拟将崖门镇食品摊贩固定经营区域划定在崖西中心市场北(详见附件)。
广大群众对公告事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崖门镇食安办反映。
公告时间:15天
受理处:崖门镇食安办(地址:新会区崖门镇中心路南12号崖门镇卫计局三楼)
受理电话:6432918
崖门镇食安办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