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拟公开协议出让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的一批土方资源公有资产,特委托江门市尚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批资产进行评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本次对土方数量和评估结果是参照江门市尚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江尚诚价评字【2019】第0364号)的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6月4日,如对评估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可向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土方资源公有资产出让底价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摘要
2.委评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联系电话:0750-6432898
联 系 人:周灶扶
崖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土方资源公有资产出让底价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摘要
江尚诚价评字[2019]第0364号
一.委托方
委托方: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
二、评估目的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拟公开协议出让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的一批土方资源公有资产,特委托江门市尚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批资产进行评估,为上述之经济行为提供出让底价参考意见。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和对象为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的一批土方资源公有资产,数量为3,144,800立方米。
四、价值类型
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及资产评估对象的特点等相关条件,本次选择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出让底价价值评估。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5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的对象、目的和现场察看的情况,以及已搜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本次参照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土方资源公有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5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伍佰叁拾肆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5,346,160 元)。
需要说明事项:
1、本次评估以委托方提供的《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蛇髻顶矿区剥土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为基础。
2、本评估报告结果价值不含土方开挖、开采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及出让时所产生的税费。
3、本报告为委托方拟进行土方资源出让之经济行为提供出让底价参考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4、本报告有效期一年,逾期需重新评估。
江门市尚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