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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04

  鉴于崖门镇山区林区降雨时间长,降雨量大,山体含水量较大,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次生灾害,古兜山山势陡峭险峻,气候多变,山路崎岖复杂,户外登山条件恶劣,贸然进山极易引发不安全事故。

  为了加强我镇的生态保护,限制频繁的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确保户外运动爱好者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明确规定:即日起,禁止所有户外运动爱好者在古兜山随意组织和发起登山活动。确需组织开展登山活动的团队和个人,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有专业资质的领队和必须的装备,并提前一周向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登山。对不进行登记、备案和审查的组织单位及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而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组织单位或组织者的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新会区崖门镇政府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