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府﹝2017﹞40号
关于印发《崖门镇2017年防止学生溺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崖门镇2017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崖门镇2017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防止学生溺水的形势和校园安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全面完善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排查治理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
1.定期召开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镇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镇防止学生溺水联防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将防止学生溺水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居)。村(居)为本辖区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镇综治办、崖西边防派出所、崖南边防派出所、崖门国土资源所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参照区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
牵头单位: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防止学生溺水联防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学校、幼儿园要对本单位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不断丰富教育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实效性;主动与当地村(居)开展联动,组建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和重点河段进行巡防。对上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制订教育和监管措施。建立教师和学生、学生家长面谈告诫教育的制度,班主任与本班任课教师要对全班学生、学生家长包干负责进行面谈告诫。
牵头单位:镇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进一步加大防止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力度
1.大力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对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近几年来,学生溺水事故多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目前,我镇中小学生约4300人,其中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约占2/5,防止学生溺水事故任务重、压力大。镇综治维稳办要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将防止学生溺水注意事项通知到学生家长;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异地务工家长防学生溺水专题讲座,大力提升家长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指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开展防止学生溺水图片展览。制作防止学生溺水图片,在校园进行展览,大力提升学生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学生救护能力。
牵头单位:镇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3.利用各村(居)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出版专题宣传板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防止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镇宣传文体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
4.利用电视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台等开展宣传。
牵头单位:镇宣传文体办
责任单位:新会广播电视台崖门站
5.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会、宣传专栏和黑板报等,对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题教育。告诫中小学生不得在河道、池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边玩耍嬉戏,不允许中小学生到河涌野游;明确要求没有救人能力的中小学生不能擅自下水救人。
牵头单位:镇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进一步加大防止学生溺水隐患排查力度
组织各村(居)对本辖区水利设施(堤围、水闸、船闸、泵站)管理范围进一步排查,对容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加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设施。对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责任单位: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崖门国土资源所、各村(居)
(四)进一步落实游泳技能普及制度
建立游泳技能普及制度,各校要把学生游泳课列入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使青少年学生掌握必要的游泳技能,2015年起把游泳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的体育运动技能项目之一进行考核。全镇小学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要全面掌握游泳技能,对一年级新生入学、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督促家长让学生在1年内学会游泳。建立小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对游泳技能培训和面谈教育告诫等进行记录。
牵头单位: 镇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五)进一步加大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督查力度
1.镇政府要组织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和村委居委开展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崖西边防派出所和崖南边防派出所要联合村(居)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联防。镇中心小学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督查。
牵头单位:崖门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崖西边防派出所、崖南边防派出所、银湖湾派出所、各村(居)
2.6至7月份,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学校开展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抽查。
(六)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信息通报机制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逐层上报有关数据。
牵头单位:镇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崖西边防派出所、崖南边防派出所、银湖湾派出所
(七)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防止学生溺水工作已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强化考核。查实为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障措施
各村(居)要安排防止学生溺水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在河道安装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普及学生游泳技能等。
附件:崖门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崖门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黎华协(镇政府)
副组长:罗 村(镇委)
成 员:曾伟壮(镇党政〈人大〉办)
黄炎文(镇组织办〈人社局〉)
梁伟权(镇宣传文体办)
杨秀源(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邓小静(镇社会事务办)
陈柏球(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
李世文(镇经济促进局〈安监局〉)
黄颖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梁社钜(镇城镇建设管理和环保局)
梁海翔(镇财政局)
高 硕(镇农综中心)
陈彩文(镇人社所)
黄吕活(镇纪委)
黄永耀(镇财政结算中心)
李关炎(镇资产管理办公室)
林建文(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
梁健新(银湖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李敬强(镇中心小学)
钟耀荣(新会有线广播电视台崖门站)
陈锦棠(崖门检察室)
何富勇(崖西边防派出所)
张善祥(崖南边防派出所)
陈健强(银湖湾派出所)
吴文兴(崖门法庭)
黄伟华(崖门司法所)
赵立壮(崖西交警中队)
邓焯华(崖门国土资源所)
欧阳光辉(崖门工商所)
林学军(崖门供电所)
李尚胜(新会渔政海监大队)
梁荣彬(电信崖门营销服务中心)
钟臻龙(崖门邮政支局)
黄德照(坑口村)
黄钦池(水背村)
廖荣均(洞北村)
杨锦培(洞南村)
钟荣生(南合村)
黄荣胜(横水村)
陆秋朗(田南村)
陈俊近(京梅村)
黄社喜(京背村)
黄华舜(龙旺村)
黄社遇(黄冲村)
李德恩(甜水村)
李文富(明苹村)
李秀芳(交贝石村)
梁国明(梁黄屋村)
李文源(田边村)
潘繁优(古斗村)
王允荣(崖西林场)
郭建朝(崖南林场)
陈华普(崖西社区)
陈立新(崖南社区)
黄云龙(崖门中学)
张灿荣(崖南初中)
李杏均(仙洞学校)
黄健和(黄冲小学)
李珠合(三村小学)
黄日红(交贝石小学)
李伟雄(田边小学)
陈顺爱(陈业幼儿园)
巢凤爱(崖南中心幼儿园)
张小燕(南合幼儿园)
李惠明(旺冲幼儿园)
梁旭丹(甜水幼儿园)
李杏笑(坑头幼儿园)
陈叶媚(京背幼儿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小学),主任:李敬强(兼),联系电话643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