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社保局积极助力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根据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新会区社保局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关系转移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港澳人员在我区参保和关系转移工作,全力配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是拓宽参保人员范围。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持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和在我区就读的港澳学生纳入2019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的范围,至2019年7月底,参加我区城乡医保的港澳台人员共有433人。
二是港澳居民参保待遇向我区居民看齐。在广东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参保后与我区居民享有同等社保待遇,在我区企业工作的港澳居民可由单位向税务局办理参保缴费,2019年7月底,共有868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下一步,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区将积极探索在本区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的港澳居民参加社会保险,逐步实现与我区居民同参保,同待遇,推动社保对接港澳,为大湾区腾飞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