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调整
人均每月增至2080.58元
根据粤人社规〔2018〕3号文的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调整,区社保局已完成本次待遇调整的发放。目前,全区共有69383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此次调整,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增至2080.58元。
据悉,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调整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18年1-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调整,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调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在此基础上,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倾斜加发50元,按月发放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另外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 (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ⅹ1元+(缴费年限)-15年)ⅹ1元。
举例子,某退休职工缴费年限为40年,原月养老金为3000元,普通调整部分为50元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就是在个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数额乘以2.2%,那么今年调整后领取普遍调整增加额为116元。缴费年限倾斜调整部分为65元(40年×1元+(40年-15年)×1元=65元),调资增加总额为181元,调整后的月养老金总额为31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