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人社规〔2020〕29号文的规定,新会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调整。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60元;挂钩调整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另外,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此外,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调整,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本次调整还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举例子,张姨今年76岁,累计缴费年限32年,2019年底的养老金水平为3000元。按照本次调整的公式计算,张姨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175元。其中,定额调整60元,挂钩调整115元〔3000×2.2%+32+(32-15)〕。调资增加总额为175元,调整后的月养老金总额为3175元。此外,张姨还可以享受高龄倾斜全年一次性加发养老金1320元。
全区共有 77786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此次调整,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增至2259.30元,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2020年7月底前陆续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