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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公告(重庆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09

重庆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我局处理向你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待遇一案,因你单位拒收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新社稽追〔2024〕第1号),内容如下:

重庆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根据工伤职工何灿雄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已支付其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共40275.60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应由你单位承担的40275.60元存入社保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邮寄至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稽核内审股。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等由你单位承担。

以免诉累,请按时支付上述金额。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44370301040298881

特此通知。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