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公告(江门市合创物流有限公司)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05

江门市合创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处理向你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待遇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新社稽追〔2025〕第20号),内容如下:

江门市合创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柏荣):

经查,你单位原职工李荣保2022年9月11日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S26(中阳高速公路)往中山方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台山市白沙中心卫生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李荣保于2022年9月11日的死亡认定为工伤。你单位没有为李荣保参加社会保险,经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你单位应一次性给付李荣保家属丧葬补助金6015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自2022年10月起每月支付李权供养亲属抚恤金4770元。

你单位至今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因此李荣保家属于2024年8月26日向我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工伤保险基金于2024年10月23日向李荣保家属先行支付一次性工亡待遇1008390元;并自2022年10月起每月先行支付李权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丧失享受抚恤金资格之日止,截至2024年11月29日已累计先行支付抚恤金47147元。

我局于2025年1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新社稽追〔2024〕第37号),要求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应由你单位承担的1055537元退回我局指定账户,但你单位逾期仍未退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本应由你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1055537元全额划到我局指定账户,还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44370301040298881

摘要:偿还李荣保先行支付工伤待遇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东庆北路28号);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