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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公告(张元)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30

张元

我局处理向你追回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新社保催20258号),内容如下:

经核查,姓名:张元,性别:女,公民身份号码:43072219930813****住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丰家铺乡龙潭村张家组

我单位于2024年9月27日作出的《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新社稽追〔2024〕第32号),要求您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待遇450元。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待遇,共计人民币450元,大写肆佰伍拾元整。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款账户及相关要求如下: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80020000021685945

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需存入金额:450元

摘要:张元退回新会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失业待遇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6102021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股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