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局 发布日期:2026-03-17
喻贤:
参保人喻贤,公民身份号码:513022********4895;居住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新华镇金石村4组**号,我局处理向你追回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发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新社保催〔2026〕3号),内容如下:
参保人:
姓名:喻贤,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513022********4895,联系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新华镇金石村4组**号。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7日作出《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新社稽追〔2025〕第57号),要求你限期退回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3808.00元。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3808.00元,大写叁仟捌佰零捌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款账户及相关要求如下: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4437030104029888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需存入金额:3808.00元
附言(摘要):喻贤退回工伤保险待遇
新会区社保局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0-6635810,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股)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