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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建雨棚隐患大,城管劝你别乱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8-16


夏日炎炎,暴雨倾盆

城管叔叔知道,

不少朋友喜欢在门前搭建晴雨棚

好天气时,用来晒晒衣服、被子,

如果再加建一排长凳,

就能约上三五知己,把扇言欢。

下雨时,雨水也不会飘进来,

坐在门前,叹杯靓茶,听风赏雨

真是想想都苏胡……


wait wait wait!

城管叔叔劝你不要有这种

危(wei)险(jian)的想法!

有些市民认为这些雨棚“十分有用”,纷纷在自家房子、车房、店铺前搭建雨棚,乱象从生。

私自乱搭建的雨棚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还容易造成噪声扰邻,也给楼上带来了入室盗窃的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违法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日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圭峰会城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法搭建雨棚29处,大力整治我区市容顽疾。

违法加建,拆你没商量!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再抱有侥幸的心理,在商铺、车房、门前违规搭建雨棚、私自加建,相关部门将会加强巡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市容环境秩序。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