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我区城镇供水水质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6号)、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的意见》(粤建建字[2007]11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我区2018年下半年城镇供水水质检测。本次检测范围覆盖了我区区级和镇级共14个集中式供水厂以及有备案的16个二次供水单位,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城市供水水质常规检测项目要求进行检测。日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向我局提交了检测报告,情况如下:
一、出厂水合格率为100%,管网末梢水合格率为100%。
二、二次供水单位最终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