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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会区大件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08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流程,加强大件垃圾回收处理管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新会区大件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方案》,请各镇(街、区)结合属地实际,细化大件垃圾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

新会区大件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方案

  为持之以恒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提质扩面,持续优化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管理、全链优化、全民参与水平,在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全区大件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大件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区各镇(街)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大件垃圾的全面清理,建立常态化的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减少乱堆乱放现象,提升城镇环境质量,提高居(村)民生活满意度。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设置临时堆放点

  各村(居)结合实际,合理选址至少设置一处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方便市民投放,并设置标志标牌、围挡遮护等设施,公示投放指引、管理人员以及大件垃圾预约收运电话等信息;保持堆放点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堆放点周边没有污水积存、未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二)成立专门清运队伍

  指导环卫服务企业成立大件垃圾清理工作队伍,包括收集人员、运输人员、处理人员和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日常巡查,提高收集大件垃圾的响应效率。

  (三)配备专业运输车辆

  根据辖区大件垃圾日常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运输车辆,根据垃圾体积、重量选择合适车型,确保运输的安全与效率;做好收运台账和运输车辆外观标识喷涂,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社区(村)公告、媒体报道、网络平台、印发宣传单张等渠道,向各小区、村、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机构等普及相关工作要求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律责任等,宣传大件垃圾清理政策和环保知识,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和参与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大件垃圾分类和投放,形成良好的习惯。

  三、时间安排

  (一)节前部署阶段

  各镇(街)针对本辖区进行摸底,掌握底数,除夕前完成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的选址和设置工作。

  (二)节中实施阶段

  落实环卫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巡查辖区范围,加强巡查,及时处理处置大件垃圾。

  (三)节后巩固阶段

  完善全区大件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宣传普及大件垃圾回收利用渠道,要加大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力度,对于随意丢弃大件垃圾的行为以及将大件垃圾交由无资质企业处置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终端处理体系

  各镇(街)应当根据辖区内大件垃圾的处理需求,建设能力充足的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需求较小的镇街可与周边已有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的镇街沟通,共用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大件垃圾处理应遵循先拆解后破碎的原则,尽量保留大件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并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提高大件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不可回收部分进行无害化处理,纳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标准破碎焚烧。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大件垃圾清理成效纳入日常评估考核。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居(村)民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三)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大件垃圾清理目标,清晰掌握本区域内大件垃圾产生量、清运情况,主动向优秀地区、镇街学习经验,指导辖区环卫服务企业规范大件垃圾清运工作,不断总结工作成效,完善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