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财政局(分局、所)、各公办普通高中:
根据市财政《关于建立江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江财教〔2019〕14号)和区财政《关于建立新会区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新财教〔2019〕10号)精神,从2019年起,全区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2020年、2021年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2020年达到600元、2021年达到700元。经区教育局核定,现下达你镇(街)、校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请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下达)至有关学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区直属学校由区财政下达用款计划。
新财教[2019]20号(附件)新会区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