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会城街道财政办、会城中心小学、新会实验幼儿园、新会机关幼儿园: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通知》(江财教〔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下达你办(校、园)(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此款列“学前教育”(科目编码:2050201)支出功能科目。请加强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取任何项目管理费,也不得用于规定使用范围之外的日常公用开支。
附件: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分配明细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