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坑镇财政办、双水镇财政办、罗坑镇中心小学、双水镇中心小学: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43号)和《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通知》(新财教〔2018〕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校2022年春、秋季学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含小学分教点)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省级)。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春、秋季学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含小学分教点)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省级)明细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