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新会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新会财政立足岗位实际,在经费上做足保障,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资金用于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生态修复与建设等工作,确保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确保上级和新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统筹安排4143万元保障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维护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及运行,开展水环境改善、水污染防治、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进行小水电清理整改,管控小型水库安全风险,加大防洪安全隐患设备投入,开展修复水毁工程,加快碧道工程建设。
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2020年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工作经费739万元,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型学校建设,发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激励资金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支持开展新会区中小型灌区取用水评估、天沙河江咀河段治理工程、司前镇潭江河雅山河支流综合整治工程、《新会区地下水压采方案》以及《新会区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及地下水监测》项目,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推动银湖湾滨海地区启动区取水水资源论证和新会工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维护、饮用水水库水质健康评估、水文测报、新会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等工作有序进行。
三、认真履行巡河职责任务。履行河长助理工作职责,配合参与河长制湖长制联席工作会议,主动协调推进河(湖)长巡河工作,对小岭冲河段、鹅坑水库进行定期实地巡查,了解河湖现状,对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镇级河长,做好河湖指导工作和研究解决措施,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2021年,新会区将进一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借鉴省、市经验做法,逐步完善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全区水利事业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