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降低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成本,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承租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区属公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不含住宅、公寓)且受疫情影响较大、从事实际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免收2020年2月份租金,对同年3月至6月的租金减按50%收取。在省的政策减免2-6月租金的基础上,根据要求自觉执行市政府的政策减免7-9月租金20%,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压力。
截至2020年底,区属国有房屋共计减免租金约1850多万元,惠及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600多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租金550多万元,涉及减租面积120多万平方米,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1300多万元,涉及减租面积80多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