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新会财政紧密结合本地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聚焦基层政府采购突出问题,组织一支由采购监管机构主导、专业律师参与的普法队伍,11月8日至10日,下沉至12个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开展六场普法宣传活动,以“三个突出”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一、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精心筹划政府采购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开展前向全区各预算单位广泛收集政府采购执行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30多条,梳理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合理制定宣传普法计划,并结合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实际情况,抓住普法重点,突出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量身打造符合其普法需求的政府采购普法活动。
二、突出“学”“问”结合。采取“学”“问”结合方式为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政府采购工作把脉问诊,引导各单位业务骨干大胆问、主动学。一是通过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互相分享政府采购管理经验做法,互相借鉴学习、优化提升;二是通过“一对一”问答形式,详细解答采购业务人员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纠正政府采购政策理解偏差;三是通过“微课堂”方式,由律师团队为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系统梳理政府采购实务知识,进一步推动各镇(街、区)依法、高质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突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主体责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宣传和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是本次普法宣传的核心关键,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向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大力宣传扶持中小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从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政策执行、关键环节控制、履约验收管理等方面,明确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求,为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夯实基础。
此次普法活动形式新颖生动,坚持问题导向,内容注重走深、走心、走实,切实解决基层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府采购方面难题,基层反响热烈,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推进政府采购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