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2-10-11
近年来,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新会财政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以三个“聚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聚焦“优营商”,有效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现从采购预算到资金支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供应商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度,精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证明材料,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截至8月底,全区已合同备案的项目4084 项,涉及采购预算金额6.6 亿元(不含PPP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5.77 亿元。二是减少中小企业的资金占用和参与成本。开展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工作,避免出现“边清理、边新增”现象,落实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对诚信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支持中小企业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努力在降低企业采购成本上下功夫;优先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零跑腿”完成开标工作。三是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清理纠正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对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开展自查、清理和取缔,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江门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进一步优化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聚焦“帮扶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是提高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上调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贯彻落实粤财采购函〔2022〕69号文,对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比例从30%提高至40% 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由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 ;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10%提高至10%-20%。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致力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打通政策措施落地的堵点、难点,引金融“活水”,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2年8月底,推动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采贷”业务3 笔,提供融资 698.6 万元。三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动员各预算单位提高预留采购比例并加快完成本单位预留采购金额任务,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2021年全区预留采购份额619.39万元,占全市37%;通过“832平台”已完结的交易额651.80万元,完成年度采购总额105.23%,预留份额和采购交易额排名均居全市前列。
三、聚焦“促管理”,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一是以培训宣传为引导提升政策执行力。立足解决基层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府采购难题,采取线上培训和组织队伍下基层“送策上门”的模式,重点围绕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开展指导培训。二是以内控制度建设为基础夯实政策落地基石。压实“谁采购、谁负责”主体责任,对照《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要求的8个方面32项清单,建立健全采购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夯实政策落地基石。三是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助力“阳光采购”。通过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规范完善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以及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执行情况,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四是以线上线下监控为经纬织牢织密政策执行监控网。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云平台以及监督预警系统,针对政府采购运行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监控点,建立预警规则和“红黄灯”预警机制,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合法性、合规性和时效性的实时智能动态监控和预警提醒;联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方式、程序执行等情况开展检查,织牢监管“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