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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9-05

    为整治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以政府采购统一市场建设整治为抓手,从四方面发力,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对象、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规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聚焦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阶段、有步骤稳妥推进,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

    二、全面开展自查。针对2022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围绕是否存在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是否存在违法设定与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是否存在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等三方面主要内容,部署全区55 个预算主管部门组织下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坚持立行立改、逐项纠正销号。

    三、重点督导复查。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选取5个预算单位共10个项目开展重点复查。坚持“依法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重在整改”的原则,着重检查单位自查落实情况、具体实施情况、跟踪整改情况。采取“听”“查”“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复查,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调阅被检查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清单及相关项目等采购档案,全面摸清和掌握被检查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纠建并举。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预算单位逐项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通过以查促改,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政府采购良性健康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