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三方面着力,高质量完成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实现水利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新增价值215.20亿元。
一、“压责任”。财政部门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深入落实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要求,压实各镇街区管理维护主体责任,制定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建立资产盘点对账制度。
二、“强指导”。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多渠道宣传、讲解并说明工作要求,确保各镇街区准确把握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核心要点和操作注意事项,并通过实地调研、电话和网上沟通等方式指导开展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资产清查。截至2023年8月31日,全区完成水利基础设施资产221.31亿元的入账工作。
三、“重规范”。按照《广东省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对照《广东省水利基础设施资产重置成本标准说明》,对确实无法取得与初始构建有关的原始凭据,且在首次入账前未要求或未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存量水利基础设施,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入账价值,并经单位报批备案或集体决策后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