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通过建立健全移交、经营、监督委托管理机制“三步走”,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一、健全机制,分批移交。印发《新会区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移交单位、接管单位、监管单位三方职责,制定资产维修保养、租金收入上缴与考核激励等相关规定,夯实资产移交管理保障基础。同时,根据资产租金收入和出租率情况将资产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安排,修缮有价值提升空间的“老破旧”资产,完善一批移交一批,形成资产盘活的良性循环。
二、委托经营,提升效益。委托区国资办属下企业接管经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租,公开竞价,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截至2023年10月,已成功移交经营性资产1417宗,累计租金收入1208万元。
三、合力监管,考核激励。强化对委托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资产移交前,由移交、接管、监督单位进行现场核定,确定待移交资产是否具备出租基本要求和升级改造价值。移交后,依托“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监督移交单位资产信息,联合区国有资产办公室对属下国企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实施监管,并对接管单位接管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考核,以出租率的高低确定资产管理费收取比例,激励接管单位积极盘活闲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