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23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坚持绩效引领,以“三化”为抓手,多维发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扩围提质增效。
一、优化绩效评价机制,实现评价“全覆盖”。修订完善《新会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评价工作范围从项目支出拓展至政策支出、部门整体支出,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基本实现绩效评价的全覆盖。同时,绩效评价覆盖到专项债项目,要求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期和实施结束后各开展一次绩效自评。财政部门每年选取资金规模不低于本地区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开展绩效评价。
二、深化绩效评价管理,助推评价“高质效”。一是科学制定绩效评价评分指标体系,在近年复核重评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完善审核规则、量化评分标准,夯实绩效评价基础。二是采取“财政+预算部门+第三方”协同工作模式,运用一线工作法,实地考察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注重预算绩效评价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健全“点对点”沟通机制,持续提升绩效评价质量。2024年,在各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32个项目进行自评复核,4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对9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自评复核,对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重点评价。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评价“硬约束”。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通报机制,对于财政评价结果为“中”“低”“差”的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扣减预算。对评估结果为中以下项目逐个印发《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督促预算部门通过政策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各项审批手续等措施,落实整改建议。二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绩效评价考核,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考核范围,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资金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不断压实镇(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