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11
各镇(街)财政办(所)、各镇(街)中心小学、各寄宿制公办学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27号)和《关于拨付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函》(新教函〔2023〕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街、校)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请按规定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新会区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经费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