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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6

    2023年,新会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找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入点,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以及填报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的通知》(政务公开〔2024〕1 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新会区财政局2023年度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信息公开及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年通过政府网站(http://www.xinhui.gov.cn/jmxhqczj/gkmlpt/index)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6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2023年,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1条,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营造信息公开浓厚氛围。同时,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不仅做到主动公开,还要做到全面公开,公开与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继续深化完善《新会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法律范围内可以公开的、政府应给予公开的,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不能公开及时做好解释说明,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秩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单位频道的信息等内容的更新,确保信息内容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完善制度建设,深化服务,强化责任。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发挥新会区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新会区财政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作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及时更新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信息、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做到简洁明了、突出重点,以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带动政府工作信息的全面公开。同时,注重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财政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深,工作上缺乏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加强服务管理,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加大重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