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17
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江门市金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机关收到重庆天隆实业有限公司对“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440705-2024-00278)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暂停该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期限为30日。
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特此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