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05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3月12日开始,对你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财政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开设账户;会计报表是否完整;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依法依规;财务会计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奖补资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资金等专项资金是否按文件规定专款专用,财政资金是否实现预期效益。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四)财政政策等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并依法开展;奖励、津补贴、绩效等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国有资产管理配置、处置等是否合法合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组长:李焕明
检查组成员:潘智军、甘露、周俊、潘静、李铭湛
联系电话:0750-6626073
三、其他事项
此次检查以进点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请通知单位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提供2024年度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固定资产清单等反映单位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情况的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