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5 日作出准予江门市新会区建明代理记账中心(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K1KX5057)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建明代理记账中心(个人独资)。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K1KX5057。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70520250005
四、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汤**。
六、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兴区安怀坊8座612(住改商)
七、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5 日至2025年12月21日。
如果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与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750-6628610。
特此公示。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