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要求,现公布新会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新会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一)信息公开方面。立足财政主责主业,聚焦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务动态等方面,强化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直达资金分配、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领域信息的公开,持续加强对新会财政工作的宣传力度。202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9条,有效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理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未收到相关网民留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我局公开信息内容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签发的“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后才能对外公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历史稿件的管理,撤除一批时效性差、链接不可用的历史稿件,确保网站对外公开的均为现行规范有效的信息,从源头杜绝无效信息传播的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时按质更新网站各栏目信息。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制定详细明确的网站栏目更新计划表,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的各栏目更新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及时和更新发布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监督岗位责任。我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强化公开事项的事前检查、事后复查。二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网站交流专栏、“12345”热线、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电话和邮件等多平台多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多渠道收集群众反馈意见,保障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举报经查实,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生被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情况,未发生因本单位政府网站(频道)或新媒体账号的问题导致新会区政府网站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生动和多样化。
结合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持续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加强财政领域信息梳理和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及时更新政务动态、会计信息、预决算公开等栏目内容,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多种形式宣传内容制作能力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发布形式尤其是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便于群众理解最新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