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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2-06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江财采购〔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江财采购〔2026〕2号)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