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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10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分局、办、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