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06
各镇(街)财政局(办、所)、农业农村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6〕21号)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江财农〔2026〕1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在2026年5月底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一批次发放。现对各镇(街)报送的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和资金(第二批次)等相关材料,具体审核结果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如下:
一、审核结果
经审核,符合发放要求的第二批次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共684.94亩,补贴标准111.8元/亩,补贴资金76576.45元,涉及补贴农户608户(详见附件1)。
全区两批次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共48495.54亩,补贴标准111.8元/亩,补贴资金5421801.62元,涉及补贴农户39581户。因小数点四舍五入问题,补贴资金按各镇(街)核实发放的补贴资金数据联席审核结果为准(详见附件2)。
(二)2026年核增和核减补贴面积结果:全区①涉及核增补贴农户1户,核增面积0.1亩,核增资金11.18元;②涉及核减的补贴农户共276户,核减补贴面积274.97亩,核减补贴资金30730.4元。核减原因是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新会区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26〕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等文件精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和资金。(详见附件3、4、5)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请各镇(街)将本通知的审核结果通知到相关村(含村民小组)和农户,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请各镇(街)、村(含村民小组)认真剖析和思考本《通知》的结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这一惠民政策,加强对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高资金绩效。
区财政局联系人:陈志良 电话:6626266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林珠宝 电话:6373972
附件:1. 新会区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和资金汇总表(第二批次)
2. 新会区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和资金汇总表(两批次总数)
3. 新会区(核增)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明细表(沙堆)
4. 新会区(核减)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明细表
5. 新会区(核减)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资金明细表(崖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