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01
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财会监督工作要求,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于2026年9月14日开始,对你单位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财政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开设账户;会计报表是否完整;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依法依规;财务会计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省道S269高沙线独联至沙角段路面改造工程资金、新会区新马单渡口改建大桥项目资金、江门大道三江官田出口改造工程资金等专项资金是否按文件规定专款专用,财政资金是否实现预期效益。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四)财政政策等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并依法开展;奖励、津补贴、绩效等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国有资产管理配置、处置等财政政策执行是否合法合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组长:高雅
检查组成员:潘智军、周俊、尹文龙及相关检查人员
联系电话:0750-6626010
三、其他事项
此次检查以进点检查的方式进行,请通知单位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提供2025年度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固定资产台账、政府采购项目资料等反映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的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