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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检查通知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0

江门市新会区财神会计记账代理有限公司:

    为做好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关于“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等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于2024年4月22日开始,对你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届时将抽取5家你公司代理记账的客户会计资料进行检查,请通知相关单位人员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潘智军

    检查组成员:程惠娟、潘静、甘露、梁取琼

    联系电话:  0750-6626010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