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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检查通知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15

江门市新会区儿童福利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5月22日开始,对你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财政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开设账户;会计报表是否完整;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依法依规;财务会计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孤儿基本生活费、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特困人员护理费等专项资金是否按文件规定专款专用,财政资金是否实现预期效益。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四)财政政策等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并依法开展;奖励、津补贴、绩效等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国有资产管理配置、处置等是否合法合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组长:李焕明

    检查组成员:潘智军、梁俭宏、甘露、周俊、潘静、高雅

    联系电话:0750-6626073

    三、其他事项

    此次检查以进点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请通知单位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提供2024年度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固定资产清单等反映单位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情况等的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