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14
大鳌镇财政所、大鳌镇中心小学、新会机关幼儿园: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的通知》(江财教〔2023〕27号)和《关于安排广东省第二批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奖补(新会区)资金的函》(新教函〔2023〕105号),经区教育局核定和区政府审批,现将广东省第二批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奖补(新会区)资金下达你所(园)(详见附件),请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取任何项目管理费,也不得用于规定使用范围之外的日常公用开支。
附件:广东省第二批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奖补(新会区)资金安排明细表(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