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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核准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表(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04


事项名称

江门市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申报单位

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

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启动区

建设期限

2020年~2022年

总投资

估算3亿元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目标及功能

为加快推进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加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改善新区投资、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近期处理规模为 3 万 m³/d。项目污水处理采用 “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 AAO 生物池+二沉池+加磁高效 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尾水经紫外线消毒后排放。同时新建尾水管道 2.0km,经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值后, 排入银洲湖水道。 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工艺,脱水至含水率小于   60%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臭气采用生物除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项目投资约3亿元。

审批股室

区发改局投资股

联系电话

0750-6297511

电子邮箱

jmxhfgj@163.com

传真号码

0750-6297666

邮政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知政中路粮食大厦

1、本公示的期限为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6日。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提出;对项目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3、以上应填写《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空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