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应急食品储备工作,保障我区猪肉市场应急供应,拟就冻猪肉储备向社会公开遴选冻猪肉承储企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经营情况良好、配送水平高、管理先进、诚信担当的冻猪肉承储企业,承担区级冻猪肉储备工作。
二、承储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在江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库存仓储能力;
(四)近3年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六)近3年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七)自愿承担应急响应职能,签订承储协议10天内能完成承储应急食品的入储工作。
三、承储企业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会区区级冻猪肉承储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原件检核);
(三)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2018年度财务报表(需盖单位公章);
(五)承诺书。
四、承储数量、品种、费用补贴
承储数量:企业根据自身实力自愿申报,总量不少于140吨。
承储品种: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猪肉卫生标准和冻猪肉标准,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最高限量的冻猪肉。
储备管理费用:补贴标准35万元/年,支付方式按承储合同约定。
五、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报名。
(二)评审。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遴选评审小组,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营能力、仓储条件、申报储备量等作为综合评估的依据(一个企业报名采用单一谈判确定,两个以上企业采用综合评分确定),择优确定承储单位。
(三)公示。评审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局外网公示承储企业名单,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5天(自然日)。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适当方式公布承储企业名单。
(五)签订承储合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合同期一年)。
六、具体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收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6:00时,申报承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区发展改革局调控股。
联系人:刘君泉;
联系电话:0750-6662381;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知政中路12号七楼705调控股;
邮箱:jmxhfgj@163.com。
附件:1.新会区区级冻猪肉承储申报表
2.承储承诺书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