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政府网微信
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在2021年2月7日至2月13日通过新会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发布了《关于选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截止2月13日,我局未收到通过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电子邮件以及在线留言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