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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新会区地方储备粮(大米)代轮换企业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25


为做好我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储备粮常储常新。我司开展新会区地方储备粮(大米)代轮换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经营情况良好、诚信担当的地方储备粮(大米)代轮换企业,承接新会区地方储备粮(大米)代轮换任务。

二、地方储备粮(大米)代轮换内容

(一)代轮换数量:4300吨。

(二)品种:30天内加工的大米。

(三)代轮换地点:睦洲粮库。

(四)费用补贴:代轮换综合包干费用最高为200/·次,企业可降低费用报价,每年轮换3次,支付方式按代轮换合同约定。

(五)代轮换任务有效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代轮换时间)。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银行信用等级优良,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2020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525日至610日)。

(二)评审。区粮食储备公司组织遴选评审小组,对申报企业提交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报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复核后报区粮油储备联席工作会议确认。

(三)公示。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网页(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fzhgg/)公示代轮换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15天。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网页(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fzhgg/)公布代轮换企业名单。

(五)签订合同。区粮食储备管理公司与确定的代轮换企业签订合同。

六、报名材料具体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申报材料送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中路129楼,收件截止时间为2021610日。联系人:梁钰琳;联系电话:0750-6660190



江门市新会区粮食局粮食储备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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