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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编制《新会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四五”行动方案》专题研究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09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紧密衔接中央和省、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四五”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我区在“十四五”时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方向和实施路径,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编制《新会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四五”行动方案》(暂定名)专题研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新会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国家、省、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体制机制创新等,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含)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研究项目。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该项课题研究,形成行动方案。对照中央和省、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四五”工作部署以及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挑战,借鉴湾区其他城市以及兄弟市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系统研究提出未来五年我区推进湾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安排,形成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行动方案。此课题需一并对新会区银洲湖产业带发展进行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受聘单位需在202110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20211130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集及修改、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终稿。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15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请有意报名的咨询机构于202181417:30分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五、报名方式

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750-6297661    

E-mail:xhf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知政中路126楼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湾区办秘书股(区域经济股) 邮编:529100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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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应聘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