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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会区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23

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按照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2022340号)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江门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报项目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确保我区补贴资金额度,推动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就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发放范围为2022年建成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交流、直流及交直流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换电站按照直流桩标准发放补贴),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竣工验收且对外公开运营,时间认定以接入粤易充平台为准。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充电桩(站)、个人充电桩、财政资金建设的充电桩(站)、未对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不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二、企业申报

(一)申报资料。本次申报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需按照《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江发改〔2022340号)第八条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考附件2)、《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证明材料(参考附件4)等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现场核查联系人》(附件5)电子版于35日前报送到我局邮箱(jmxhfgj@163.com)。

(二)本次补贴申请时间自2023222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时间截至202335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金。

三、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时间自202336日至310日。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版申报资料交现场核查工作人员。

如有疑问请咨询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地址:会城知政中路12706,联系电话:6669825)。


附件:1.《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发改〔2022340号)

2.申请报告模板

3.补贴资金申请表

4.证明材料参考

5.企业现场核查联系人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