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规定,为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减少定价项目层级、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以及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情况,我局动态更新了《江门市新会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本目录清单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现通过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xls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