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
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现对拟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下一步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
申报项目需满足及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2023年建成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交流、直流及交直流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换电站按照直流桩标准执行)。
二、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竣工验收且对外公开运营。
三、时间认定以接入粤易充平台为准。
具体事项请阅附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附件2表格,并于2月26日前将表格的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我局。
附件:1.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附件1: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pdf
2.2023年新建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情况表
(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6297514)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