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新会城区自来水价格》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为了准确识别调整新会城区自来水价格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现开展《调整新会城区自来水价格》风险评估工作,目的是广泛听取民众及相关单位对本次水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更为合理的措施和对策,以便预防和化解风险,现予以公示。
一、本次水价调整概况
新会城区自来水价格是2009年12月制定的,至今已执行超过14年,期间随着供水公司管网投入不断加大、原材料、人工成本的逐年增加以及收费管理的规范化,自来水供水成本也逐年提高,现行的平均价格水平为1.77元/立方米,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18位,价格已出现倒挂,新会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经营处于亏损状态。
为完善定价机制,促进供水行业发展,优化比价关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结合新会区的实际,本着“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决定调整新会城区供水价格标准,现提出2套方案供比选:
优惠政策:为减少水价调整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影响,对持有有关部门核发证件、证明的经济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减免10立方米的水费,用水量不足10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水量减免,超出免费用水量10立方米且用水量在第一阶梯水量(每户每月24立方米)范围内,其超出减免用水量的部分按第一阶梯水价收取,超过第一阶梯水量范围以上的则按实际阶梯水价收取。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次水价调整的态度;
2、认为本次水价调整对生产经营、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
3、认为本次水价调整对改善资源浪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
4、认为本次水价调整可能引发的主要风险;
5、对本次水价调整及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对本次水价调整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可通过长按或用微信扫本公告下方(公众参与调查问卷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或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评估主体或风险评估单位。
四、评估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五、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名称: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知政中路12号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号之三1幢2幢
联 系 人:梁生 联 系 人:郑生
联系电话:0750-6297512 联系电话:0750-3270252
联系邮箱:513200071@qq.com 联系邮箱:298053790@qq.com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 月 27日